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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代表团在澳举办澳大利亚中资企业座谈会

更新时间:2018-04-18 11:07:38   CIETAC 中国贸仲委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222次

 2018年4月17日,贸仲委代表团在澳大利亚悉尼举办了中资企业座谈会,就“仲裁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及争议解决中的作用”与在澳中资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经商室王洪波出席座谈会并致辞。


        贸仲委秘书长王承杰首先向与会代表简要介绍了贸仲委的历史与业务成果、商事仲裁的突出优势、贸仲委的发展和仲裁服务,并进一步向其推荐选择仲裁、选择贸仲委来解决其经贸纠纷。


        王洪波参赞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贸仲委在服务中资企业解决法律纠纷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呼吁中资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加强前期法律风险防范、过程评估和专业指导,善用法律工具保障自身权益,增强对争端解决条款的重视程度,尽可能避免争端的发生。她同时强调,在不得已面对经贸争端时,中资企业要积极寻求合适的法律保障手段,即使没有胜诉,也要将败诉产生的赔偿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贸仲委香港中心秘书长王文英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贸仲香港的特殊地位、独特优势和发展方向,并建议与会代表考虑选择贸仲香港,将争议解决主场带回中国。


        贸仲仲裁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巍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生动地为与会代表阐释了仲裁相较诉讼的优势、复杂国际商事争端的解决方式、以及贸仲委作出的裁决在域外执行的情况,借此说明了仲裁条款选择的重要性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意义与手段。贸仲仲裁员、北京市金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霆深入浅出地解释了普通法中弃权与禁反言原则在企业行为与法律风险防控中的意义与适用,并通过真实案例分享,进一步说明了仲裁的高效与便捷性。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积极提问发言。中国检验集团澳大利亚公司总经理柳华绿分享了其多年在澳投资、处理商事争议的经验,建议中资企业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注重专业人士参与、注意行为程序、加强权利主张积极性。ERA执行董事崔少元表示,中资企业要继续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注重通过争议解决条款保障自身利益,确保获得公正公平对待。澳沈集团总经理姜建新分享了其在澳30年的工作经验,希望中资企业做到防范于未然、按章办事、遵循法律途径、事前安排好争端解决方式,以期减少不必要的投资损失。贸仲仲裁员、中纺集团澳大利亚公司总经理张鸿飞分享了其在澳处理商事争议的感受,他强调,国外诉讼成本高、法院效率低,当事人因此要承担巨大的财务压力,可能被迫接受不合理的解决结果。因此建议中资企业充分认识到仲裁较之诉讼的巨大成本优势,变换思维、提高意识,将仲裁作为争端解决的选择方式。


        座谈会由中国贸促会澳大利亚代表处和中国建设银行悉尼分行支持举办,中国贸促会驻澳大利亚代表处代表王冠男主持。来自建设银行、中矿、国网、中车、中国电信、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中资企业当地公司或办事处的30余位主要负责人或总法律顾问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与会代表表示,今后会考虑将贸仲委仲裁条款或贸仲委香港仲裁条款纳入其国际商事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