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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升仲裁质量为重点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

更新时间:2019-05-06 08:45:16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仲裁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135次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高仲裁公信力”可视为完善我国仲裁制度的核心目标。
2019上海国际仲裁周是《若干意见》印发后,我国仲裁界举办的一次大型系列主题活动,可谓意义深远。和2018上海国际仲裁周一样,“仲裁公信力”继续是本届仲裁周的“热词”。但是,去年我们讨论“仲裁公信力”,主要是基于仲裁共同体的自我认知和内在呼唤。今年再次对其讨论,不仅是基于自我认知,而且是基于仲裁新政的激励,对创新发展仲裁事业的期待。
众所周知,公信力是仲裁的生命线,不仅是个体仲裁机构的生命线,而且是我国仲裁共同体的生命线。而“公信力”的核心是信任、信赖,所以,仲裁界要努力赢得并格外珍惜当事人对于仲裁的信任。
随着《若干意见》的出台和实施,我国仲裁工作迎来了难得的改善外部环境的历史机遇。我国仲裁将得到政府的更多支持而非干涉,将得到法院更多的支持、监督而非竞争。
然而,外部环境的改善,并不意味着我国仲裁公信力的必然提升。因此,在仲裁工作外部环境不断改善并优化的背景下,仲裁机构更应自强担当,积极作为,勇于反思“内因”,找准“痛点”,突破“难点”,确保仲裁质量,不断增强仲裁公信力。具体有如下几方面建议:
一是恪守仲裁机构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质。一旦仲裁所具有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特质失守,其所具有公信力也必然随之坍塌。
二是狠抓仲裁员队伍建设。尤其要加强仲裁员对职业操守的遵从,因为这是公信力的基石。
三是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尊重仲裁活动的规律,完善仲裁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
四是借助大数据、区块链以及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通信技术来优化仲裁程序,不断提升仲裁的效率和便利程度,进一步降低仲裁机构和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五是强化仲裁共同体意识。仲裁机构之间应依法开展良性竞争与合作,尽快建立我国仲裁行业的公共数据库,实现非竞争性数据资源的共享,助推我国仲裁机构建设质量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
中国政法大学在众多仲裁机构的支持下,合作成立的仲裁研究院,成为推动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公共平台,我们希望能够为我国仲裁提供优质且不可替代的服务。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将通过不断优化公信力评价的维度、公信力评价程序、公信力评价指标体系等方式,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评价报告”本身的公信力,进而为我国仲裁行业提供科学合理并令人信服的仲裁公信力评价研究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