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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届仲裁机构业务骨干“云端辩论赛”精彩纷呈 三大辩题引发行业热议

更新时间:2020-07-14 14:04:27  仲裁研究院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133次




6月13日,仲裁研究院(CAI)主办的首届仲裁行业业务骨干“云端辩论赛”,作为第十四期仲裁机构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的别样“结业典礼”,隆重在线启动。

本次CAI首创“云辩论”教学环节,一方面是为保障学员在最短时间达到学习效果最大化,变单向讲述为双向互动,化被动听讲为主动参与,以核心业务内容为主体的辩论方式,承载思维与逻辑的高密度链接,通过对学习内容的思考和输出,实现教学效果的检验和巩固;更是针对当前仲裁界关注的仲裁机构治理问题,尤其是仲裁机构与仲裁庭之间关系的热点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辩论赛三大辩题如下:


仲裁秘书是否应该对案件实体问题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仲裁机构是否应当给当事人选择仲裁秘书的权利?


中国是否应当推动建立职业化的独立资质仲裁秘书队伍?

辩论赛议题一经公布,即激起了参赛学员热议及国内外同行的关注。

为保障云端辩论赛高质量顺利进行,CAI培训部精心设计了比赛流程,将学员分为六个战队,邀请CAI兼职研究员暨仲裁实务专家湘林李煜、李沐泽、毛茅、汪翌、周研担任指导老师,为学员们做赛前辅导。比赛当日特设法大主会场,由CAI院长杜新丽教授、兼职研究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峥老师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姚俊逸老师担任评委,对辩论内容及学员表现进行了精彩点评,现场打分,并特邀ICC国际仲裁院的范铭超主任担任云端辩论赛嘉宾观察员与学员交流研讨。辩论赛由仲裁研究院秘书长兼副院长姜丽丽老师主持。


研修班学员组成六支战队,每支战队至少四个人上场,围绕三个辩题展开了激烈而不失专业理性、前沿且直击行业内核的精彩辩论。

1

第一场
辩题:“仲裁秘书是否应该对案件实体问题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正方“一号辩队”VS反方“二号辩队”


“一号辩队”从现实发展、机构仲裁、仲裁员、秘书参与实体的程度等方面破题,认为仲裁秘书对实体问题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对客观情况的真实反应,仲裁秘书作为连接仲裁庭和仲裁机构的桥梁,更能够代表仲裁机构实行对仲裁庭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必然就会参与到案件的实体中来。为了保证高效、公证及仲裁公信力,仲裁秘书应该对案件实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正方也强调,仲裁秘书参与实体的程度是有限制的,仲裁秘书不是代表仲裁庭行使决定权,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时候应掌握一定的方式方法,厘清边界,不可越权。

“二号辩队”从法律规定、仲裁规则、仲裁程序层面,表达仲裁秘书不应该对案件实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现行《仲裁法》第8条的规定,仲裁案件应当由仲裁庭独立进行并作出决定,仲裁秘书对仲裁实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有违仲裁独立原则。秘书仅是仲裁案件的管理者,对案件实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实际上是超越了秘书的职责范围,其意见很可能会干扰仲裁庭对案件的判断,从而影响案件的公证裁决,减损当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秘书对实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可能引起仲裁案件产生程序瑕疵,从而导致当时人撤销裁决或者申请不予执行的不利后果。

点评环节,张峥老师表示仲裁秘书是否对案件实体问题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取决于仲裁庭和仲裁员的接受程度。仲裁实践中,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是否应包含仲裁秘书这一问题,已经有人提出质疑,对该问题的深入探讨有利于理论和实务界对仲裁改革和发展方向的把握。姚俊逸老师表示,在仲裁审理过程中,秘书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从实体公证角度,仲裁秘书对实体问题过多干预,是否会影响仲裁庭的独立裁判?如何保障仲裁案件公正的审理?在提供高效的仲裁服务和公证的裁决的同时,实体公正和程序正义怎样融合,应如何把握分寸?辩论过程中正反双方都有涉及,并多角度进行了分析,非常精彩,让大家对该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更为深入。杜新丽老师从语言表达、论点选择、论据组织、逻辑思辨及快速反应能力等方面对选手表现进行了点评,肯定了大家对该辩题的充分准备,认为每位辩手的发言都很精彩,辩论观点为大家的实践工作提供了启发。

2

第二场
辩题:“仲裁机构是否应当给当事人选择仲裁秘书的权利?”


正方“五湖四海vs反方“气定神闲


“五湖四海认为仲裁机构应该给当事人选择仲裁秘书的权利。首先,当事人选择仲裁秘书符合仲裁程序的整体推进需求。仲裁程序是仲裁工作的灵魂,而仲裁秘书作为程序的管理者,对案件程序的推进至关重要。赋予当事人选择仲裁秘书的权利,可以确保案件效率,有助于为仲裁庭和当事人就程序上提出更为具体深入的建议。第二,程序正当是案件审理的前提,如果没有给当事人选择仲裁秘书的权利,则是在剥夺当事人的选择权,从程序上来说是不合理的。第三,当事人选择仲裁秘书能更好的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从当事人选择角度来考虑,能选择仲裁员也当然能选择仲裁秘书。

“气定神闲”首先通过界定正方论点中的核心词破题:在“仲裁机构应当给当事人选择仲裁秘书的权利”的命题中, “应当”的表述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截止目前国内找不出法律规定,要求仲裁机构“应当”给当事人选择秘书的权利。即使目前我国面临《仲裁法》修订的重大历史契机,此处也 “不应当”,更不宜在修法中对“选秘权”进行规定。其次,题中“选择秘书的权利”正确的理解,应是“当事人去选定秘书”,而不是“当事人有权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选定的秘书提出异议”,最后,从“中国仲裁国际化”的初级阶段向“国际仲裁中国化”的快速融合,我们习惯了飞速追赶,也养成了习惯性的“不问先用”的信心。但反方坚持认为,现实中种种困境无法被忽视的实然状态不应被作为保守论调,我们必须沉淀下来,读懂参透、深入推演后再做出最适合当下中国仲裁现状的选择。

点评环节,三位老师从用户角度、机构管理角度以及辩论技巧的角度表达立场观点。张峥老师从商事仲裁作为法律服务的本质角度提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若当事人有关于仲裁秘书的特殊要求,在合理范围内给与尊重和满足是体现仲裁服务性的重要内容,仲裁机构可以考虑将仲裁庭秘书的素质提升尤其是更细化的专业化服务作为提升仲裁服务质量的内容之一。姚俊逸老师则表示,此辩题一方面意义是能够激发秘书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被选择的秘书有竞争,有动力,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会面临如何操作和风险防范的问题。例如,若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而另外一方面不同意,若双方都有要求则如何配备秘书?若当事人和秘书存在直接选定关系,如何保障秘书的中立性,防范风险?为此进一步引申出“如果当事人不能选,那么仲裁庭是否可以选”的问题,引发热议。杜新丽老师对两位评委的观点进行了回应,并对选手的辩论技巧给予肯定,赞扬了队员相互配合及衔接方面体现出的团队意识。

3

第三场
辩题:“中国是否应当推动建立职业化的独立资质仲裁秘书队伍?”


正方“临机应变队”vs“海枯石烂No.1队”


“临机应变”认为:建立职业化独立资质的仲裁队伍,从我国仲裁制度发展的视角有助于提高仲裁案件的质量,对我国仲裁公信力及中国仲裁的国际影响力能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从仲裁庭的视角,有利于广泛普遍的推动运用仲裁。从当事人的角度,有利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的认可度。从仲裁秘书的角度,有利于其突破职业发展瓶颈和事业长远规划。

“海枯石烂No.1”则持否定观点:首先,改善仲裁秘书及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职业保障的需求,通过落实市场化人力资源聘用管理模式能够解决,但推动职业化资质的建设会在实际上抬高仲裁秘书队伍的准入门槛,在仲裁人才教育不足的情况下,对仲裁行业整体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其次,中国仲裁尚不具备推动建立仲裁秘书队伍职业化的体制机制条件。在完成仲裁机构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前,率先建立职业化的独立资质仲裁秘书队伍,其职业化优势根基不牢,却易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最后,职业化的独立资质仲裁秘书,过分强调仲裁秘书的自我意志和机构的意志,会造成仲裁秘书的角色冲突,对其服务对象的复合性、灵活性,产生限制与约束,从而影响案件的效率效果。

点评环节,张峥老师表示,三个辩题环环相扣,最后落到是否应当考虑建立中国的仲裁秘书职业化制度,体现出CAI对中国仲裁事业发展的前沿思考与良苦用心。职业化仲裁秘书队伍的建设,确实有利于仲裁事业的长远发展。职业化制度建设的立足于为行业选才,而不限于为某一个仲裁机构选择仲裁秘书,这一核心问题值得包括CAI在内的关注中国仲裁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尤其是能够引领行业发展政策制定方的关注。姚俊逸老师提出,职业化制度是一种对中国传统仲裁秘书发展模式的创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的作法可以给行业以参考。职业化的独立资质的仲裁秘书对个人发展而言,空间会更大,与具体仲裁机构的依附度将会降低,并能够形成一定的市场优势。对该问题,主持人特邀持有HKIAC仲裁秘书资格并具有实践经验的指导老师毛茅律师分享了她的观点和感受。杜新丽老师最后对该问题,及三个辩题之间的关系做了总结梳理,再次高度评价了各位参赛辩手表现,对指导老师的认真付出表示感谢。


经过三轮激烈的比赛与现场打分统计,中国首届仲裁行业业务骨干研修班“云端辩论赛”结果揭晓:



冠  军

“气定神闲队”在中国首届仲裁行业业务骨干研修班“云端辩论赛”中获得冠军称号。

指导老师:李沐泽-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一辩:王轶睿-绵阳仲裁委员会

二辩:高远-武汉仲裁委员会

三辩:王田庄-石家庄仲裁委员会

四辩:王龚婧-廊坊仲裁委员会



亚  军

“第一辩队”在中国首届仲裁行业业务骨干研修班“云端辩论赛”中获得亚军称号。

指导老师:汪翌-北京致衡律师事务所顾问

一辩:储伟曼-石家庄仲裁委员会

二辩:冯超-包头仲裁委员会

三辩:陈嘉文-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四辩:范越-石家庄仲裁委员会





优秀指导老师





  • 陈湘林-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李煜-国际商会仲裁院法律专家

  • 李沐泽-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 毛茅-香港律政司调解委员会公共教育及宣传委员会委员

  • 汪翌-北京致衡律师事务所顾问

  • 周研-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优秀辩手


石家庄在交流研讨环节,主持人特邀云端辩论赛嘉宾观察员ICC国际仲裁院的范铭超主任与学员分享了他的感想。范主任表示,本次云端辩论赛非常成功而且有特点,“云端”的特殊形式+极具专业性挑战性的辩题,让辩论赛精彩纷呈。他结合自身丰富国际、国内仲裁经验及长期对仲裁行业的观察了解,从区分是“仲裁机构的秘书”还是“仲裁庭的秘书”这核心问题角度,再次跟大家分析了针对相关问题的理解角度和不同思路。他表示,这三个辩题的提出,是对仲裁制度的一个冲击,也是对仲裁内在治理和未来发展的思考水平的跃升,希望能够进一步拓展其影响力,应当争取在全国范围内举办此类活动,加深大家对仲裁的理解,促进行业共识。具有丰富仲裁理论与实务经验的各位指导老师也再次与大家分享了各自的指导体验和对相关问题的观点,生动回顾了整个研修班的紧凑学习进程。


  • 陈嘉文-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 高洁-厦门仲裁委员会

  • 胡晓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 王轶睿-绵阳仲裁委员会

  • 王田庄-石家庄仲裁委员会

  • 肖斌-海南国际仲裁院

  • 赵丹丹-海南国际仲裁院



在交流研讨环节,主持人特邀云端辩论赛嘉宾观察员ICC国际仲裁院的范铭超主任与学员分享了他的感想。范主任表示,本次云端辩论赛非常成功而且有特点,“云端”的特殊形式+极具专业性挑战性的辩题,让辩论赛精彩纷呈。他结合自身丰富国际、国内仲裁经验及长期对仲裁行业的观察了解,从区分是“仲裁机构的秘书”还是“仲裁庭的秘书”这核心问题角度,再次跟大家分析了针对相关问题的理解角度和不同思路。他表示,这三个辩题的提出,是对仲裁制度的一个冲击,也是对仲裁内在治理和未来发展的思考水平的跃升,希望能够进一步拓展其影响力,应当争取在全国范围内举办此类活动,加深大家对仲裁的理解,促进行业共识。具有丰富仲裁理论与实务经验的各位指导老师也再次与大家分享了各自的指导体验和对相关问题的观点,生动回顾了整个研修班的紧凑学习进程。

通过本次“云端”辩论赛的历练,学员纷纷表示,“云端”辩论的浸入式学习体验与检验模式突破了因疫情带来的距离与凝滞,辩题的设计更是精准指向行业内的真问题,体现了仲裁研究院培训课程设计的水准与深度。学员参与辩论,在展现学习成果、绽放平时积累的同时,更是创造了与业内专家、同仁就关注关心的行业问题共同研讨,共同思考,共同推进的宝贵机会。思维碰撞带来智慧火花,理性激辩凝聚专业力量,仲裁职业共同体中同呼吸共命运的仲裁人,肩负着中国仲裁制度完善、公信力提高的时代使命,以自己最大的潜能与努力,不负时代邀约!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仲裁在中国》(第二季)纪录片团队全程记录了这场深具历史意义“云端辩论赛”。同时,仲裁研究院特选取本期学员精彩辩词同期刊出,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