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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叫网约车被多绕行10公里 仲裁结果不止赔偿车费

更新时间:2018-08-09 13:37:32  东北网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217次

2018-07-30 15:28 编辑:李玥  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7月30日讯(记者 佘雨桐)哈尔滨市民张先生参加同学聚会后叫了辆网约车,结果却被多绕行10公里,张先生要求网约车平台给予赔偿。近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对该案给出仲裁结果,该约车平台赔偿张先生500元。

市民张先生参加同学聚会,聚餐之后考虑到饮了酒就使用打车软件预约用车服务。张先生上车后便倒头睡着,只有不到5公里的路程,下车结算时收费却高达50元。

次日,醒酒后的张先生认为司机王某趁自己喝醉绕行,便联系打车软件平台要求提供车内监控和GPS行驶路线,并要求查看司机王某的驾照和车辆营运证件。

“经查看车内监控,我发现网约车司机王某与我联系后应该是听出来我已经喝醉了,所以在还没接到我时就开始计费。原本饭店到我家只有不到5公里的路程,王某却多绕行10公里,收费也达50元。”张先生介绍说。

张先生联系打车平台,要求打车平台赔偿500元。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随后张先生依法申请仲裁。据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介绍,司机王某作为承运人未按照通常路线而绕远路增加费用,其侵害张先生的财产权利,张先生可以拒绝支付增加的费用,也可以拒绝全部运输费用。仲裁秘书提醒,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按该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日前,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对该案给出仲裁结果,由约车平台赔偿张先生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