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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销商品出问题 展销公司应赔偿

更新时间:2018-04-29 09:17:26   编辑:陈鲁  点击次数:1659次

很多人喜欢参加各类展销会,在展销会上不仅可以大饱眼福,而且可以买到比市场价格更优惠的商品。如果在展销会上买到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案情简介

        2018210日,扬名展销公司在哈尔滨举办家电产品展览会。王先生在展销会上购买了宏佳电器公司生产的微波炉,王先生在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自燃,造成王先生的厨房大面积受损。后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微波炉为不合格产品,自燃系微波炉内线路短路引起。王先生要求扬名展销公司赔偿损失5万元,扬名展销公司以微波炉是宏佳电器公司生产和出售的,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赔偿。经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王先生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扬名展销公司赔偿损失5万元。

仲裁结果

扬名展销公司赔偿王先生4万元。

 

仲裁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之规定,王先生的微波炉虽然是从宏佳电器公司购买的,但在展销会结束后作为展览会举办者的扬名展销公司,在王先生向其主张赔偿时,应先向王先生赔偿。


哈仲提示

电器产品合格与否与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消费者无论是通过什么途径购买电器,都要注意以下问题:1、要首选大品牌的产品,问清楚商品是否实行三包2、查看有无合格证、包修凭证、3C认证的标识等;3、发票上所写的商品名称、牌号、价格等与商店出售时介绍的情况是否一致;4、能够当面调试的电器要当面开机调试;5、注意保留购货凭证,特别是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的电器产品,要保留聊天记录、产品宣传广告及接收产品的邮递凭证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