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18 14:32:56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779次
大家都知道为防止未来发生纠纷,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越详细越好,但是往往也难免会忽略一些条款的约定,直到发生纠纷时才意识到这个问题。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申请人能否得到支持呢?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简介
Law
2020年9月1日,月圆公司与天美酒店签订了《月饼委托加工合同》。约定供货期限至2020年10月1日,并在签订合同时,天美酒店将全部款项的30%作为预付款交于月圆公司,月圆公司收到该款后,安排生产部门备料加工,首批月饼送到后,天美酒店再支付全部款项的30%,剩余款项在中秋节后20个工作日内结清。合同签订后,月圆公司开始给天美酒店供货。供货期间天美酒店按约定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10万元未付。多次催要无果,月圆公司申请仲裁,请求天美酒店给付货款10万元,并支付逾期给付货款的利息。天美酒店称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给付货款的利息,不同意支付该利息。
仲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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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美酒店给付月圆公司货款10万元,并支付逾期支付货款的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利率计算,自2020年11月4日至裁决作出之日的利息为2502.50元。裁决作出之日至实际给付货款之日利息,按同期LPR利率计算。
仲裁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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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美酒店同意支付10万元货款,但对于利息,认为合同无约定不应支付。关于利息请求是否应支持的问题。仲裁庭认为,虽然案涉合同并未对逾期付款约定利息,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天美酒店请求支付的利息,属于赔偿损失的范畴,故仲裁庭应予支持。根据合同约定最后一笔货款在中秋节后20个工作日内结清,2020年10月1日是中秋节,之后20个工作日即2020年11月4日。利息应当从迟延付款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即2020年11月4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利率计算。
哈仲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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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百姓,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注意责任分担是否均衡,必要时及时协商修改或添加部分条款,尤其是违约责任条款更要注意,这涉及到未来一方违约,守约方如何救济。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发生纠纷后,就要看有没有法律相关规定能够保护自身权利。如果恰好碰到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那么你就可能因此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