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3-24 15:34:45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786次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中的法律问题
张利宾 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我想讲一下关于海外投资中的法律问题。
提到海外投资,不同国家适用不同的法律,有的国家适用“属人法”,法律适用跟着人走,跟着企业走。到了海外之后,他所属的国家仍然有域外反存这样一个情况。举个例子,中国要求海外投资企业把外汇汇回到国内这样一个情况,就会涉及到一些涉外法律反存效力的规定。
更多的海外投资适用“属地法”。就中国海外油气投资来讲,中国目前海外投资主要是北美、南美、非洲、中东、中亚、东南亚这些地方,这些地方除北美外大多属于民法体系,因为文化、风俗都不一样,这些地方“一带一路”、海外能源投资大多适用于英美法,少数国家如非洲适用法国民法。
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因为英美法是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一些民法国家认可的。
英美法体系背后有很多判例,法律和条文没说清楚,没关系,有判例法在背后支撑解释就可以弥补合同的不确定性。在这方面我个人觉得适用英美法完全可以接受。
现在我们企业走向世界,需要改变以往的主观思维方式,应该了解西方主流思想认识论理念,尤其以英美经验主义哲学为代表的实证和经验主义的思维方式。
其实,英美法的深层哲学基础就是实证的和经验主义的哲学,英美法就是通过一个个判例进行归纳总结,逐渐确定被大家所广泛认同和遵循的判例规则和法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