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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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单位7人,公司未申请注销。但于19年7月不进行经营了。我是19年6月初离职的。其他人员是7月一起撤退的。共拖欠7人工资,其中五人进行了仲裁和起诉,前前后后几个月,公司把工资都给他们开了。但是我们两人未采取法律手段的,目前还拖欠我俩的没有开。现在我们也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希望能得到工作人员的电话联系。十分感谢。
回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专属管辖的范围,本会受理的是平等主体间的民商事纠纷(例:房屋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借款合同等),您可以至您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拨打其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2020-04-29 13:33:23 / 101.10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