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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今年2月10日生了宝宝 修完产假五月份我就正式回到单位工作。10月9日公司行政高管约谈我,说我的合同到期公司不给我续约了,最后工作日到2020年11月30日。我在公司工作六年半,公司给我的赔偿是6.5个月的薪资。这合理么
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专属管辖的范围,本会受理的是平等主体间的民商事纠纷(例:房屋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借款合同等),您可以至您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拨打其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2020-11-09 15:34:52 / 112.10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