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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春节前和卖房签订的购房合同,当时交付了中介费用,因为当下疫情,我们行业一直没有复工,倒闭,导致失业没有收入,买卖合同没有能力继续履行,这个情况算不算不可抗力因素,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我是买方
回复:您好,需要您自行审查您的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中是否约定发生纠纷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解决,若有上述约定,您可以至本会立案处理;若无上述约定,您需至对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020-05-06 10:15:14 / 111.4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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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两件事,一.疫情期间接到口头通知,店铺要减编,可以上公司另一个部门工作,说业绩达到5000就给3200的底薪加提成.说同意去时,有变更了,要求业绩达不到两万,没有底薪,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很不舒服,我不去了,第二天又考虑一下失业了还得自己交保险,还是去尝试一下吧!可公司说已给我办完离职了,下午时又让我签离职申请单,我没有签离职申请单,怎么就给我办完离职了呢?公司经过协商,又让我去了保险也正常可以给我交了。二.去后又签了一份合同,上面写着乙方薪资收入由基本工资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是口头说不达到两万的业绩是没有底薪的,说法和合同上不一致,求帮助以上情况怎么办?
回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专属管辖的范围,本会受理的是平等主体间的民商事纠纷(例:房屋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借款合同等),您可以至您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拨打其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2020-05-06 09:53:08 / 123.1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