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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仲裁委员会2020年案件情况分析

更新时间:2021-01-12 10:21:50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568次

2020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哈仲)全体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迎难而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坚持服务民生、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持续发挥仲裁化解民商事纠纷的作用。一年来,案件类型不断拓展仲裁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仲裁服务水平得到提升,较为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仲裁案件受理情况

(一)受理案件数量及标的额

(图1.哈仲近5年受案量及标的额)

2020年,哈仲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256件,标的额81.64亿元其中,线下受理案件2013件,标的额81.44亿元;网络仲裁立案2243件,标的额1988.02万元。案件受理呈现以下特点:

1.案件主体所涉地域范围广。2020年度受理的线下仲裁案件中,当事人所在地涉及北京、上海、云南、香港等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所涉区域达到历年新多。2020年线下受理的案件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哈尔滨的案件共698件,占受案量的三成。

(图2.2020年哈仲案件当事人地区分布图)

2.大标的额的商事案件增多。受疫情影响,2020年线下受理的案件数量较去年有所减少,但案件标的额基本持平,且大标的额案件增多,有112件标的额过千万,16件标的额过亿元,以股权回购、建设工程等商事案件为主哈仲近年来案件量和标的额均已跻身全国先进仲裁机构行列,标的额排名更为靠前,仅2019年,哈仲案件标的额在全国256家仲裁机构中排名第17名。

3.开展互联网仲裁提高效率。2020年网络仲裁立案2243件,其中2212件为民间借贷纠纷,31件为租赁合同纠纷。经过前期筹备,哈仲通过筛选,对接优质的网络公司平台,借助互联网新技术,实现了网络仲裁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并逐步优化案件流程,以节省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高质高效地化解矛盾。

(二)受理案件类型

(图3.2020年哈仲案件类型统计图)

2020年哈仲受理案件42个大类、68个小类。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556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97件,借款合同纠纷175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其他纠纷985件。案件类型呈现以下特点:

1.案件类型多样化。2020年新增案件类型4大类21小类。仲裁化解纠纷触及侵权责任领域、航空货物运输领域、证券领域等,并涉及广告合同、展览合同、探矿权转让合同等多种类型合同纠纷。

2.传统类型比重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占线下受理案件量的三分之二。传统案件类型所属行业领域对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了解较为深入,多约定仲裁条款,案件量相对较大。

3.多领域延伸服务。设立哈仲市侨联工作站、哈仲融创文旅城仲裁调解中心化解专门领域纠纷;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仲裁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精准、便捷的仲裁法律服务;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仲裁服务窗口,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二、仲裁案件办理情况

(一)注重案件审理质量和效果

2020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3840件。其中,线下案件审结案件1597件,裁决结案1015件,调解及撤案582件,调撤率36.44%;互联网仲裁受理的2243件案件全部审结,均裁决结案。2020年有1件案件被法院撤销,1件案件不予执行,7件案件发回重新仲裁。案件审理质量较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专家仲裁员高水平办案。哈仲仲裁员均来自各行业和领域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行业规则,为人公道正派,为做到公正高效处理纠纷发挥了关键作用。

2.发挥专家咨询论证作用。对于难、复杂、影响力较大的案件全年共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25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法院、政府机构等专业人士进行充分论证,为仲裁庭审理案件提供智力支持。

3.注重案件内部监督审核。一方面,对结案文书层层复核把关,从文字错误、程序疏漏到实体裁决等提出意见,多数被仲裁庭采纳。另一方面,加强信访案件处理和廉政建设工作,对当事人等各方面反映情况的案件进行回复和督办,确保来信来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加快案件办理速度

新冠疫情的爆发影响了开庭审理等庭审活动的正常开展,2020年7月起全面复工,审理活动迅速恢复,仅线下案件平均月结案197.5件,结案速度超过历年。为加快案件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运用互联网科技,创新服务方式。开通线上庭审,根据仲裁参与人的具体情况,采取专门的网上庭审系统和钉钉视频会议两种模式,线上开庭4件,线上与线下庭审共同进行。同时,互联网仲裁工作开展,网络仲裁案件最快可7日结案。

2.金融案件快办理,畅通绿色通道。降低金融案件收费标准,聘任金融领域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仲裁员,配备金融案件仲裁秘书小组,集中精力专门处理金融案件,案件受理后,快速履行送达程序,组庭后快速安排庭审并作出裁决。2020年共受理金融案件379件,共审结540件(含结转案件)。

3.双方协议书面审,简化案件程序。全年共有333件案件双方协议书面审理,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主,此类案件双方争议不大,且有调解意向,在双方均同意放弃举证期等规定期限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在15日内结案。以上案件尽管裁决结案,但是自动履行率高,社会效果良好。

4.支持审理工作,增加办案力量。2020年下半年全面复工后,案件审理压力增大,大量案件待开庭审理,审理活动集中开展。为此,仲裁办内部进行人员调配,各部门抽调辅助人员支援办案,减轻办案秘书事务性工作量,全力协助仲裁庭办案。

(三)仲裁员参与办案情况

(图4.2020年案件审理程序占比情况图)

2020年共组成仲裁庭1507其中普通程序案件426件,占28%简易程序案件1081件,占72%。全年共有252位仲裁员被当事人选定或本会主任指定办理案件参与办案仲裁员具有以下特点

1.具备较强的首席仲裁员储备。全年共有62位仲裁员被当事人共同选定或由本会主任指定为案件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需要具备丰富的审理经验,过硬的法律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以及有力的控庭能力,是仲裁员队伍的骨干力量。另有93位仲裁员被共同选定或者指定为案件独任仲裁员。

2.省外仲裁员积极参与案件办理。全年有30位省外仲裁员办理案件,占全年参与办案仲裁员人数的12%。省外仲裁员来哈办案,加强了仲裁案件审理工作的业务交流,也为当事人尤其是省外当事人提供了更多地域的专业仲裁员的选择。

三、2020年仲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哈仲克服了艰难险阻,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为打造国内一流仲裁机构,仲裁各项服务能力和水平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一是仲裁服务领域仍需拓展。仲裁作为多元化纠纷化解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一部分行业领域的认可,但是大部分行业所涉的民事主体对仲裁的认知度仍较低,甚至仲裁在很多领域仍是空白,尚未充分发挥仲裁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二是仲裁服务能力仍需加强。目前机构的办案秘书及辅助人员数量有限,人员流动较大,在案件量大、疑难复杂案件增多、案件专业程度高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对仲裁服务质量产生影响,需要进一步充实办案力量,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是仲裁服务方式仍需改进。当前疫情防控已成为常态化,为应对疫情爆发以及其他突发状况,线上开庭的意义更加凸显,线上开庭的技术支持以及随之产生的相关问题亟待解决,以确保常规的庭审活动与线上审理相结合,保证案件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

四、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伊始,哈仲即将迁址自贸区,仲裁服务环境和设施更上新的台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哈仲将继续贯彻落实两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要求,把提升仲裁公信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仲裁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拓展服务领域,化解行业纠纷。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发挥仲裁专家办案的优势,为重点行业开设仲裁服务的绿色通道,优化我省区域发展环境。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释放仲裁活力。完善线上开庭的技术和设施,使得审理方式更加灵活便捷。网上立案及查询系统将投入使用,当事人可跟踪查询仲裁各环节进展状态,畅通当事人对仲裁案件监督渠道,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进行仲裁员动态考评,优中选优办理案件;推进仲裁秘书职业专业化,吸引、培养优秀秘书人才;组织专业培训,以应对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密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