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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与海事法治建设高端论坛顺利举行

更新时间:2018-01-22 08:40:33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213次

    1月18日,海事仲裁与航运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研讨会暨“一带一路”与海事法治建设高端论坛在上海北外滩航运服务中心成功召开。本次论坛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海事仲裁研究中心主办,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协办,活动获得虹口区政府航运服务办公室的大力支持。来自海事法院、仲裁机构、沪上高校、科研院所、港航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六十余名专家学者与会。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海事仲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华教授主持。上海海事大学原党委书记於世成教授、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宋春风分别致辞。

    於世成教授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在“一带一路”倡议、建设海洋强国等战略背景下,航运产业潜能被有效激发,涉海纠纷当事人对于争议处理的要求越来越高。长期以来,我校法学院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工作,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不断推动我国航运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发展。

    施伟东副会长代表上海市法学会对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他指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海事争议解决中心,将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航运软实力水平,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宋春风总经理在致辞中表示,我国正全面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作为中心建设的重要一环,海事仲裁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

    论坛主旨发言环节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希平主持。

    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荚振坤对最高人民法院近期颁布的仲裁审查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进行了解读,详细阐述了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具体内容以及主要亮点。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副秘书长徐飞介绍了“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海事仲裁机构的最新发展情况,并提出了“大交通”、“大物流”的机构发展理念。

    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琦重点探讨了海事调解与诉讼、仲裁程序的分立与衔接问题,他主张调解应外置于诉讼程序,进一步强化争议处理的中立性特征。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王国华教授围绕自贸区的航运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展开分析,以制度创新为切入点,提出了试点设立海事巡回法庭、先行先试海事临时仲裁制度等建议。

    座谈交流环节由上海海事大学原党委书记於世成教授主持。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顾问雷海、海事仲裁员张利荣、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损理算上海中心总经理杨建国、BIMCO上海中心亚洲区经理庄炜、北京仁祥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旭波、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兼航运保险中心总经理徐惠林、南京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倪晶、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金永明教授、上海师范大学邓杰教授、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柚牧、上海恒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鸣歧等就有关热点问题广泛研讨、畅言献策,会场气氛十分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