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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年后贸仲委与新仲更新合作协议 新加坡元素在中国仲裁中逐渐增多

更新时间:2018-10-15 08:58:04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仲裁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233次

本报记者 张维
10月12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新仲)联合举办的首届“高效争议解决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商事仲裁研讨会举办。同时,双方更新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是继1992年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后面临国际新形势以及“一带一路”倡议而开展全方位合作的标志。
“贸仲委与新仲的合作在26年后迈入新的篇章。”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说。
此次更新签署,与“一带一路”倡议的进一步深入,以及中国对外贸易投资于世界的进一步影响等大环境密切相关。过去5年来,中国先后与80多个国家和组织签署了合作文件,在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建境外经贸合作区82家,通过加强产能合作、共建合作园区,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合作方式,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的案例。
“在此大背景下,在争议解决领域和国际仲裁领域,贸仲委也不断扩大朋友圈,结识新朋友,增进和老朋友的合作。”王承杰说。
据介绍,贸仲委与新仲自1992年签署合作协议以来,不断致力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平台建设。王承杰指出,作为世界上最主要的商事仲裁机构,贸仲委与新仲在过往合作的二三十年间,在提升各自专业实力与探索仲裁市场的同时,也共同面对着日新月异的商业实践给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所带来的新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作为国际经贸往来的重要枢纽之一,以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及政治历史背景,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第三地。随着中国在世界经贸舞台上地位的提升,加之“一带一路”倡议在全球范围内的连带效应,中国与新加坡之间的密切联系既是必然,也是必要。
今年1月至7月,中国与新加坡双边货物进出口额为482.1亿美元,增长12%。其中,新加坡自中国进口280.7亿美元,增长14.2%;新加坡对中国出口201.4亿美元,增长9%。中国继续为新加坡第一大贸易伙伴。
王承杰指出,作为商事活动的重要保障与后盾,争议解决为中新之间商事主体的合作打造了不可或缺的平台,也是亚太法律服务共同体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贸仲委与新仲,分别作为位于中国与新加坡的重要国际仲裁机构,不仅肩负着推动中新之间争议解决服务发展的重要使命,双方的合作也必将对两国间的经贸往来,甚至“一带一路”沿线的商事活动产生重要影响。
作为中国最早成立的涉外仲裁机构,贸仲委在2017年受理的来自60个国家和地区的共2298件案件中,涉及新加坡当事人的案件总数在各国中排名前五,是贸仲主要服务的境外对象之一。与之对应的新加坡籍仲裁员人数也有所提升,2017年仲裁员换届后,在来自65个国家和地区的405名外籍仲裁员中,包含了15名新加坡籍仲裁员。
“随着新加坡元素在中国仲裁中的逐渐增多,两国仲裁使用者的客观需求也呼吁着贸仲委与新仲更加紧密的合作,以更好服务于两国之间的当事人与商事主体。”王承杰说。
“我们相信,随着贸仲委与新仲之间的深入合作,机构间体制化的合作机制将不仅仅促进双方自身的建设与发展,更将为两国间的经贸活动与商业往来保驾护航,同时,通过双方共同成立工作组研究和推动国际商事仲裁热点问题,为国际商事主体提供全方位的争议预防、争议管理与争议解决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从而促进中新贸易的蓬勃发展,为两国企业交流提供信心,为国际商事法律合作作出示范。”王承杰强调。
新仲仲裁院院长Gary Born在致辞中称,仲裁作为国际商事争议的有效解决形式,其认可度和使用度在亚太以及世界范围内明显提升。通过数次修改新仲规则,新仲致力于向当事人提供更加满足商业需求并高效的仲裁服务。新加坡与中国互利互惠,今天的签约仪式将为双方带来更好的合作。
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新加坡律政部副常任秘书韩国元、新仲首席执行官林淑慧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