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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仲裁委设立电子商务仲裁中心 将尽快制定出台网络仲裁规则

更新时间:2018-12-07 15:10:13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仲裁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143次

□ 本报记者 张维
近日,济宁仲裁委员会电子商务仲裁中心揭牌成立。这也是济宁仲裁委近年来不断推进仲裁“两化”(即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工作的又一成果。
近年来,随着商贸流通领域交易形式以及相关纠纷的不断变化,济宁仲裁委逐步将仲裁拓展到电子商务、小额贷款、侵权赔偿、交通事故和医患纠纷赔偿等领域。
“仲裁所具有的双方自愿、保密性强、方便快捷、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等特点,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市场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选择仲裁、信赖仲裁、自愿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济宁仲裁委秘书长陆亚东说。
据陆亚东介绍,从1999年成立之初的两起案件、标的额6万元,到2005年受理案件134件、标的额0.6亿元,到2010年受理案件238件、标的额1.1亿元,居全省第12位,再到2017年受理仲裁案件1241件、标的额32.01亿元,跃居全省第2位,18年间济宁仲裁委在受案数量、标的额、排名上都实现了三级跳。
今年4月,济宁仲裁委与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济宁电商商会联合设立了电子商务仲裁中心,于近日举行了揭牌仪式。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许可说:“当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与消费者相关的物流、支付、退换货等纠纷不断出现,这些纠纷与传统意义上的纠纷特点不尽相同,传统的仲裁机制和模式尚不能完全适应互联网经济的需求,亟需创新,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经济的争议解决机制。鉴于仲裁具有的专业性、中立性、便捷性、一裁终局性以及境外执行度高等优势,可以借鉴国际ODR平台的做法,在对原有架构进行改良的基础上,为我国国内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济宁仲裁委办公室副主任李冬梅说:“为适应电子商务纠纷仲裁中心工作的开展,我会将进一步升级办公系统,培训人员,重点落实仲裁协议、仲裁审理和仲裁的执行、文书送达等方面的问题,尽快制定出台网络仲裁规则,实现在线争议处理,探索纠纷保险等市场化服务,切实提升电子商务仲裁的执行力和可信度,提高仲裁公信力。”
目前,济宁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了几起因网上购物产生的纠纷,申请人对商家延迟交货提出索赔,很快就得到了调解解决。申请人陈先生已经不是第一次利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了。他说:“利用仲裁处理这种纠纷,既快捷又是一裁终局,省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