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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维权要正确区分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

更新时间:2012-11-23 15:12:19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2134次

    目前,经常有一些市民碰到的是劳动争议却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寻求解决。而劳动仲裁委员会也会经常发生申请人要求解决经济纠纷的情况。

    2012年8月,市民林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了纠纷。该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林先生于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请求。劳动仲裁部门以该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驳回了仲裁请求。哈尔滨仲裁办的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与林先生取得了联系,接受了林先生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要求,对该纠纷予以立案受理。仲裁庭经过审理,支持了林先生的仲裁请求。林先生事后表示:“由于对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没有明确认识,险些让我遭受了不必要的财产损害”。

    在此,要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哈尔滨仲裁委员是我市所属区域内唯一的解决经济纠纷的机构,其与劳动仲裁部门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国际、国内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广大市民一定要正确区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劳动仲裁部门的受案范围,以免产生经济纠纷后无法寻求正确的解决途径而白白遭受财产权益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