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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应该退还剩余费用吗?

更新时间:2017-05-24 08:28:04   编辑:shenlibu  点击次数:1531次

2016年9月,张女士给孩子在某知名英语培训学校报名学习英语并交纳6288元的学费。但是2017年2月末,张女士却被告知因此地段生源少,故该校区已暂停授课,请就近到该培训学校的其他校区上课。张女士因自己家距其他校区均比较远,上课不便,故要求退费。培训学校称,入学通知中已明确规定:只有剩余课时超过50%,才退一半费用。现张女士的孩子剩余课时只有20%,因而不同意退费。张女士认为培训学校应当按照实际授课的课时收费。双方协商未果,张女士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要求培训学校退还剩余的1257元。

【案情简介】

2016年9月,张女士给孩子在某知名英语培训学校报名学习英语并交纳6288元的学费。但是2017年2月末,张女士却被告知因此地段生源少,故该校区已暂停授课,请就近到该培训学校的其他校区上课。张女士因自己家距其他校区均比较远,上课不便,故要求退费。培训学校称,入学通知中已明确规定:只有剩余课时超过50%,才退一半费用。现张女士的孩子剩余课时只有20%,因而不同意退费。张女士认为培训学校应当按照实际授课的课时收费。双方协商未果,张女士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要求培训学校退还剩余的1257元。



【仲裁结果】

调解员认为,该教育培训合同也属于服务合同范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及相关合理费用。本案中,该培训学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为张女士的孩子提供服务。现该学校因自身原因,擅自变更经营地点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张女士有权利要求退回预付款中的剩余部分合理费用。经调解,该培训学校当场退还张女士1257元。



【哈仲提示】

教育培训费、健身卡、美容卡等储值卡均属于预收款服务,该服务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管辖。如若消费者遇到因经营者原因违约的,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其退回预付款并承担利息及合理费用。如果经营者拒不履行,消费者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