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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注意,莫让户籍闹人心

更新时间:2017-07-26 09:42:59   编辑:shenlibu  点击次数:1740次

在二手房交易中,虽然房屋产权的变更和户口并没有必然联系,但围绕户口问题却常常会引发很多纠纷。那么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因户口问题发生纠纷时应该怎么办呢?哈仲通过下列案例给您提个醒:

案情
温先生和张女士于2016年8月25日签到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温先生将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的一套自有住房出售给张女士,房屋总价款为47.5万元,张女士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收到房款后三日内,温先生应当在交房时将房证上的户籍迁出,每逾期1日,应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2016年9月18日,张女士按约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温先生却以自己人在外地为由拒绝。2017年4月,张女士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温先生将户籍迁出该房屋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仲裁结果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温先生和张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自觉履行。温先生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户籍迁出,应承担违约责任,张女士要求温先生支付违约金的仲裁请求,仲裁庭应当予以支持。但仲裁庭认为,户籍迁移问题不属于仲裁委的受案范围,因此张女士要求温先生将户籍迁出房屋的仲裁请求不能得到支持。最后,经过仲裁庭调解,张先生在庭审结束后即将户籍迁出,并向张女士支付了7000元违约金。
哈仲提醒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理,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对仅涉及户籍问题的仲裁请求一般不予受理,但是如果是因为户籍的迁入和迁出导致的违约金赔偿问题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可以受理。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一定要特别注意交易房屋上是否存在着卖方人的户籍,同时还可以约定相应的违约条款来督促卖房人及时将户籍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