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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选仲裁,友谊小船不会翻~

更新时间:2017-09-03 10:35:41   编辑:仲裁秘书:何心  点击次数:1714次

在市场交易,尤其是买卖合同中,最大的纠纷即是资金给付迟延问题。此种情况下,当事人一方面想尽快要回资金,减小风险并投入生产,另一方面又想继续合作,不想双方关系破裂,那么仲裁则是双方当事人最好的选择。我们今天要讲的仲裁案例中大庆某公司与哈尔滨某公司之间,就通过仲裁方式,快速、高效、又不伤和气地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合同纠纷问题。

案情简介

大庆某公司与哈尔滨某公司一直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二者自2014年一直合作至今。2017年,哈尔滨某公司因为扩大生产规模,资金较为紧张,故一直未给付与大庆某公司2017年生意往来的款项。在大庆某公司多次与哈尔滨某公司提出给付资金请求后,哈尔滨某公司一直未给付货款。协商无果后,大庆某公司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哈尔滨某公司收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发出的仲裁通知书后,积极参与仲裁,并与大庆某公司达成简易程序审理的高效便捷的仲裁方式,并选定同一位仲裁员,在仲裁庭的组织下达成调解。

争议焦点

双方对于争议金额没有异议,只是由于资金紧张问题没有及时给付货款。

仲裁结果-双方和解

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协议签订后10日内,哈尔滨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货款给付大庆某公司。

哈仲提示

如果双方当事人希望尽快解决纠纷,可以在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后,充分发挥自愿原则,共同提出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书面审理、选择同一仲裁员等,可以高效、便捷、和谐地解决双方纠纷,即使发生争议,友谊小船也不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