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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脱落致车损,物业是否要担责?

更新时间:2017-09-20 14:01:09   编辑:郝婉君  点击次数:1616次

李先生近期买了一辆新车,由于没有买到合适的车位,就把车停在了12栋高层的旁边。2017年6月27日20时左右,降雨骤然而至,该高层的外墙瓷砖被风吹落,掉落的瓷砖砸到李先生的车,导致车辆受损。李先生找到物业要求赔偿,但是物业公司以李先生没有按规定停车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协商不成,李先生欲起诉,物业公司称其已经尽到管理义务,不应承担责任,应当由小区中该瓷砖掉落的那栋楼的所有业主承担过错,并且李先生将车停在禁止停车的楼层旁边,其自身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情简介

李先生近期买了一辆新车,由于没有买到合适的车位,就把车停在了12栋高层的旁边。2017年6月27日20时左右,降雨骤然而至,该高层的外墙瓷砖被风吹落,掉落的瓷砖砸到李先生的车,导致车辆受损。李先生找到物业要求赔偿,但是物业公司以李先生没有按规定停车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协商不成,李先生欲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5000元、车辆贬值损失6000元、鉴定费4000元、律师费5000元等共计2万元。物业公司称其已经尽到管理义务,不应承担责任,应当由小区中该瓷砖掉落的那栋楼的所有业主承担过错,并且李先生将车停在禁止停车的楼层旁边,其自身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争议焦点

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李先生的车辆维修费和车辆贬值费?

 

裁判结果

物业公司承担75%的责任,即15000元,剩余5000元损失由李先生自行承担。

 

专家意见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的管理者,负责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外墙负有审慎的管理义务。而物业公司由于疏于履行自己的义务,未及时发现瓷砖脱落的安全隐患、设置及时有效的警示标志或对该隐患予以排除,导致12栋楼外墙瓷砖脱落并对车辆造成损伤,因此该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应赔偿李先生的损失。而李先生将车辆停靠在12栋楼未设车位的位置,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不安全性,也为本次损害的发生埋下隐患,故其自身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综上,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大小,酌定物业公司承担75%的责任即15000元,剩余损失5000元由李先生自行承担。

 

哈仲提示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即“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不能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建筑物”是指具有覆盖墙垣、足以蔽风雨、供出入而可达经济上使用目的的建筑物;构筑物,是特种工程结构的通称,指一般不直接在里面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工程建筑,如水塔、烟囱等;“搁置物、悬挂物”,是指搁置、悬挂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非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本身组成部分的物品,例如,搁置在阳台上的花盆、悬挂在房屋天花板上的吊扇、脚手架上悬挂的建筑工具等。在该案中,由于外墙属于物业公司保养、维修的范围,因此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住户阳台的搁置物坠落造成损失,则由直接侵权人即该住户承担赔偿责任;直接侵权人不能确定的,由可能造成侵权损害的住户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哈仲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对物业公司疏于履行职责的行为要及时提醒、投诉,同时也要注意保管好自家阳台上的花盆等各种家用设施,以免坠落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