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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仲裁优势大 案件七天能审结

更新时间:2019-01-07 14:38:00   编辑:shenlibu  点击次数:1580次

案情简介

2018103日,龙胜公司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龙胜公司向王某出借50万元用于经营煤炭生意,月利率2%,借款期限1个月;如发生争议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解决,适用网络仲裁规则。王某逾期未给付本金及利息。2018117日,龙胜公司在哈仲互联网仲裁系统提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王某给付本金及利息。20181113日,仲裁庭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

裁决王某给付本金及利息。

 

仲裁评析

哈仲网络仲裁规则于2018101日起实施。本案于2018117日立案并向双方约定的电子邮箱送达了案件材料。20181111日答辩期满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向双方送达了仲裁庭组庭通知书等材料。20181113日,双方提出仲裁员回避的期限届满,仲裁庭根据龙胜公司的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及王某的答辩、质证意见进行了书面审理,于当日作出裁决书并送达。哈仲网络仲裁与传统线下仲裁相比,案件材料的提交及送达形式简便快捷、审理方式高效灵活、审理期限大大缩短,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可以实现7日内审结。

 

哈仲提示

 

适用哈仲网络仲裁规则的条件:1.约定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并通过网络仲裁方式解决2.约定知晓哈仲官方邮箱hrbzcw_aj@163.com3.约定双方当事人的电子送达地址;4.双方当事人应具备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力,包括收发电子邮件、使用移动通信工具、参加网络视频庭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