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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改造需谨慎 安全注意不可少

更新时间:2019-02-18 09:53:45   编辑:shenlibu  点击次数:1624次

案情简介

雷欧公司为装修改造,与蓝图设计公司签订改造设计合同,在设计交底时雷欧公司告知蓝图设计公司:此房建成年代久远,无法提供原施工图纸。蓝图设计公司实际测量后作出改造图纸,图纸上标明:室内两面承重墙可拆除。后雷欧公司委托万宝装饰公司按设计方案施工,施工两日后,楼上住户发现自家墙体开裂,要求停止施工。经鉴定,该楼结构安全性远低于现行国家规范要求,必须立即加固处理。雷欧公司即停止施工并增强楼体载荷。在知晓房屋隐患后,楼上居民对雷欧公司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雷欧公司以市价对楼上住户的房屋进行收购并承担诉讼费用,现雷欧公司已全面履行判决。综上,雷欧公司认为,蓝图设计公司与万宝装饰公司对该楼进行装饰工程设计,违反国家强制标准拆改承重墙体,造成严重后果,给雷欧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为此,要求蓝图设计公司、万宝装饰公司赔偿雷欧公司所有损失。

 

仲裁结果

裁决由雷欧公司自行承担80%的责任,蓝图设计公司与万宝装饰公司各承担10%的责任。

 

仲裁评析

在本案中,建筑物质量差是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装修行为是次要原因。雷欧公司既是建筑物建设人,又是建筑物产权人,建筑物质量差成为此次装修对建筑物造成损害的基础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雷欧公司、蓝图设计公司、万宝装饰公司对装修造成的直接损害都有过错和责任,本案的三方当事人都对涉案建筑物的装饰装修有安全注意义务,如果有一方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对建筑物的损害即可避免,故三方均有责任,应均摊直接致害行为责任。

综上,受损建筑物的收购产生的相关损失及建筑物加固修复费用应按三方责任进行分担,具体比例应为:雷欧公司首先承担因原建筑质量存在的严重问题导致楼房本次受损的70%责任,剩余30%为直接致害责任,由三方平等分摊。

 

哈仲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之规定,本案中三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均应避免因履约过失造成损害,而导致自身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