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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移民有过错 收取费用要退还

更新时间:2019-09-27 08:42:00   编辑:shenlibu  点击次数:1432次

2019年3月11日,孙先生与鼎鑫咨询公司签订了《移民委托申请办理合同书》,合同约定孙先生支付办理移民前期费用共计11,500.00元,如非孙先生原因导致办理不成功,鼎鑫咨询公司全额退款。期间由于鼎鑫咨询公司原因导致移民事宜办理失败,耽误孙先生办理出国的时间,且鼎鑫咨询公司拒绝全额退款。故孙先生申请仲裁,请求裁决:鼎鑫咨询公司依照合同返还11,500.00元。

仲裁结果

裁决鼎鑫咨询公司返还孙先生合同款11,500.00元。


仲裁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之规定,孙先生与鼎鑫咨询公司之间签订的《移民委托申请办理合同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依法合法有效。故孙先生请求鼎鑫咨询公司返还已付价款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哈仲提示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首先确保合同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此基础上订立的合同,合同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将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