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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票受处罚 害他人终遭反噬

更新时间:2026-01-19 09:32:00  审理部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591次

案件简介

        龙印公司与凤玺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分包价格含各项税费,凤玺公司应按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结算后,税务部门稽查发现,案涉增值税发票系不合规发票,存在劳务人员及资金流向虚假问题,龙印公司进项抵扣不真实,责令其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共32万元。龙印公司支付该款后,以按照合同约定应由凤玺公司承担其损失为由,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

        凤玺公司向龙印公司支付其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共32万元。


仲裁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税务机关认定案涉增值税发票系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故决定龙印公司补缴税款,对龙印公司少申报的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龙印公司的此项损失,系因凤玺公司未依法依约履行义务所致,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哈仲提示

        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和及时性等特征。开具合规的发票不仅是销售方应恪守的附随义务,更是企业财税合规的核心环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发票管理规定,规范开具和保存发票,避免涉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