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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终需还 担保追偿责任重

更新时间:2026-01-26 16:41:00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371次

【案情简介】

担保公司、某银行与刘通过支付宝线上认证方式签订《贷款合同》,约定担保公司为某银行提供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如期归还贷款,担保公司代偿相应款项并对刘某享有追偿权。刘某逾期未向某银行清偿贷款,担保公司代偿后,申请仲裁,请求刘支付4000元代偿款及违约金

【仲裁结果】

某向担保公司支付代偿款4000元及违约金。

【仲裁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本案,未如约清偿贷款,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支付代偿款项,依法享有刘某追偿的权利担保公司求刘某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偿付代偿款项,并支付自代偿日起按日计算的违约金,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故裁决支持担保公司仲裁请求。

【哈仲提示】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网络贷款平台业务迅速增长。网络贷款为小额、短期资金周转需求者提供了便利。在此提示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贷款违约要承担现实责任,所以办理网络贷款要充分评估还款能力、还款期限、利率、违约条款,量力而行。谨记,小额借款只是解决短期资金缺口的工具,不能作为支撑长期消费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