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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和自贸区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更新时间:2018-03-15 13:14:01  珠海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高树林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2373次

本文系珠海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高树林于20171227日在全国仲裁工作年会上的发言,为方便阅读略有删减与调整。

 一、仲裁服务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体现了我国顶层设计的国际视野,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随着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开业运营、丝路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等顺利组建,以及中国与沿线国家一大批重大项目的加快推进,“一带一路”正在向落地生根、持久发展的阶段迈进。

        “一带一路”沿线涉及60多个国家和地区,政治体制、历史文化各有不同,法律体系更存在较大差异,对经济合作和涉外投资带来新的风险,也为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面对如此庞大且涉及多方面的经贸合作发展,争议的出现在所难免,畅通和建立争议(纠纷)解决的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仲裁作为当前国际社会中的多数区域投资贸易协定中最重要的争端解决方式,以其天然具备的优势,相较于其他手段,能使得争端解决的结果更具有可预见性和稳定性,能够为争端各方的权利、义务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因而积极推动国际仲裁,促进以仲裁作为争端(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为“一带一路”的平稳建设及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商事仲裁将助力自贸区法制环境建设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也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的重要保障。如果将“一带一路”比作是我国第三次改革开放的外部战略,那么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则是对内的制度创新。这一创新体现在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和法制环境规范等多个方面,最终目标是在投资、贸易、金融、行政管理和营商环境等方面,建成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体系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完善的法制环境是自贸区各项先行先试事项顺利推进的基础,是体现自贸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自贸区的法制环境由立法、执法、司法、仲裁等许多方面的因素构成,其中,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因其在解决纠纷中的快捷性、实用性、专业性和高效性,已越来越成为商事主体解决争议的首选,完备的仲裁制度是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也是自贸区法制环境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鉴于商事仲裁在“一带一路”战略及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承载着如此重要的法律服务职能,中国仲裁机构,必须顺应潮流,有所作为。尤其是在国际仲裁领域,应当更具有主场意识,抢占“一带一路”下的案件纠纷主战场,并不断提升自身水平和层次,提供更多元化更国际化更具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经验。

 

三、珠海国际仲裁院的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们看到境内外不少同行相机而动,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珠海仲裁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对接港澳,又有横琴自贸片区先行先试的优势,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应有所为,为此我们做了一些探索,20148月,我们仲裁委在横琴自贸片区成立珠海国际仲裁院,以打造珠三角西部地区国际仲裁和法律服务高地为目标,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际需求,大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建设与国际对接的现代仲裁机制和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主要有以下创新工作经验:

        (一)建设与国际对接的仲裁机制,打造珠海仲裁品牌

         1、颁布实施《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开创中国国际仲裁发展先河

        国际仲裁制度发展建设的标志性成果首先体现为国际化的仲裁规则,201548日珠海仲裁委员会和横琴新区管委会联合发布《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引起境内外各界广泛关注。《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相关规则为蓝本,立足横琴自贸区建设发展实际需要,总结提炼仲裁工作经验,力争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与国际主流仲裁规则全面接轨、与港澳商事仲裁制度有效衔接。

        该规则同时在国际仲裁机制建设方面同时开创两个先河:一是该规则为国内首部国际仲裁和国内仲裁分列的仲裁规则,解决目前国内仲裁机构在规则制定上以一部仲裁规则办理国内和涉外案件,却无法完全兼顾的问题;二是该规则为国内首部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颁布的国际仲裁规则,此后各地方仲裁机构纷纷借鉴珠海经验推出《国际仲裁规则》发展国际仲裁。在2016年该规则的英文、葡文版也已出版,满足不同语种的仲裁需求。

        2、颁布《横琴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规则》,开启中国仲裁发展新篇章

        为推动临时仲裁在中国自贸试验区境内实施,根据我市和横琴新区的工作部署,在对国际上先进仲裁规则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仲裁法制环境和横琴自贸片区的实际情况,起草了《横琴自贸试验区临时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2017323日,横琴新区管委会和珠海仲裁委员会在横琴自贸片区举行发布会,正式发布《横琴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规则》。作为中国首部临时仲裁规则,该《规则》的颁布实施解决了临时仲裁规则在我国从无到有的问题,标志着临时仲裁在中国境内的真正落地,是中国仲裁发展的里程碑事件,也是中国广东横琴自贸片区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创新成果。

        (二)稳步推进国际仲裁办案工作实践

        20154月颁布国际仲裁规则以来已有53个案件适用《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审理》,还有一批代表性案件的审理,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

        1、审结珠海首例全英文国际商事仲裁案件

        201612月,珠海首例全英文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在我院审结。该案为一起跨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当事人分别来自中国内地和新加坡,纠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英语作为仲裁语言。以英文审理仲裁案件在珠海是首例,在国内仲裁界也是不多见的。案件受理后我们整个程序推进严格依据《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以英文进行,并由资深国际商事仲裁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担任本案仲裁员。这一案件的成功完成,标志着珠海仲裁委在对接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机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为珠海发展国际商事仲裁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试行国际商事仲裁庭审模式

        201611月中旬,在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我院首次引入国际商事仲裁庭审模式。该案当事人分别来自中国内地和英属开曼群岛。著名国际商事仲裁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赵秀文教授担任首席仲裁员。鉴于本案为典型的国际商事争议仲裁案件,仲裁庭在案件审理中,首次按照国际仲裁庭审模式推进,庭审程序尽量简化,重点把握质证环节,质证和庭审调查相互贯穿。案件审理程序充分体现庭审的灵活性,突出庭审的对抗性,取得良好效果。

        3、办理多宗适用澳门法律并选定澳门籍人士担任仲裁员的案件

        建设与港澳相互衔接或兼容的商事仲裁制度是珠港澳深化合作的重要保障。《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对实体法进行选择,并可选择港澳籍仲裁员。据统计,自成立以来,国际仲裁院已累计办理3宗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选择澳门实体法律对合同争议进行裁决。为保证案件办理的专业性,我院特选定3名熟悉澳门法律的澳门籍法律专业人士分别担任首席仲裁员或仲裁员。三个案件经审理,均适用澳门实体法律作出裁决。

        (三)探索建设与横琴知识产权国际平台对接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

        1、首创建小额消费争议免费仲裁机制

        根据横琴新区“诚信岛”的建设需求,珠海仲裁委员会与横琴新区消费者协会合作,积极创新“小额消费纠纷快速仲裁制度”,探索符合横琴新区实际需要的解决消费争议的有效方式,建立起以“诚信承诺+免费仲裁+先行赔付”为特点的小额消费纠纷仲裁机制。该机制在吸收澳门消费争议解决机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入先行赔付制度,一举解决消费者在消费争议仲裁中面临的仲裁协议签订、仲裁案件办理、仲裁费用、仲裁裁决的执行等一系列难题,最终实现快捷、有效、免费处理消费争议的目的。该机制的建立运行对我国消费争议仲裁的发展建设极具创新和示范作用。目前以《横琴新区小额消费争议仲裁规则(试行)》为代表的各项配套机制已经构建完成,2016315日横琴新区小额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正式挂牌,小额消费争议仲裁机制已经正式投入运作。

        2、探索建设与横琴知识产权国际平台对接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

        201611月国际仲裁院与横琴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开展长期战略合作,共建知识产权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一是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等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中的适用。二是合作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商事仲裁调解人才队伍,包括建立、共享知识产权专家库、选聘专业知识产权仲裁员、开展知识产权仲裁专业人才培训。

        20173月与横琴新区工商局合作共建商标权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调解与仲裁机制:一是建立商标权质押纠纷快速仲裁机制。完善商标权质押登记配套制度,进一步提升横琴商标权质押登记运作体系的整体优势。二是建立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机制。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引入知识产权商事调解,实现商标侵权纠纷行政处理程序与民事索赔的对接,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3、成立横琴金融争议解决中心

        横琴自贸片区已经形成区域贸易和金融机构聚集区。随着横琴金融市场的繁荣、金融交易的增长、金融机构的集聚,横琴自贸片区迫切需要有一个公正高效快捷、符合国际惯例的纠纷解决机制。我院联合横琴新区金融局、横琴新区金融协会于201612月底共同发起成立横琴金融争议解决中心,探索推动以仲裁和调解为代表的横琴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面向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提供包括金融仲裁、调解在内的法律服务,促进各类金融争议化解,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横琴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横琴新区金融产业整体竞争力。

        近年来珠海仲裁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自贸区改革创新平台,做了一些探索尝试,有些创新做法已经付诸实践,有的探索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检验,下一步我们将更紧密的与国家走出去的战略相联系起来,总结经验,抓住机遇,多向国内外同行学习,面向世界,加强合作,共同前进!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