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仲裁研究 > 专家论坛 > 正文

张振安:仲裁机构的选择与实践

更新时间:2018-05-21 11:00:22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957次

本文系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振安于2018年3月11日在“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纠纷预防与解决论坛上的发言,为方便阅读略有删减与调整。


        关于这个主题,在这一两年里面,大家说的比较多,但是我觉得讨论的比较少。比方说大家都知道国内有很多机构,那么怎么来选择?在国外有很多机构,我们怎么来选择?一般来讲,假设拿国内机构来选择的话,那么很多企业是根据地域特点来选择。如果说存在着两个企业在不同地域的话,他可能要考虑选择第三个地方的仲裁机构。那么在涉外案件中,一般来讲我们的第一选择是贸仲,或者国内知名仲裁机构。第二选择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地域来考虑,如果香港还不行,那么再考虑新加坡,是吧?当然了如果说再不行,那么迪拜、印度,包括澳大利亚的仲裁机构都可以作为替代新加坡的一个选择。但仲裁机构的选择绝对不仅仅能简单地考虑地域的问题。所以说我觉得这个问题比较重要,今天我就把这个内容跟大家分享一下。

仲裁机构之所以能够被大家选择,我想首先是一个公信力的问题,对吧?我们如何把中国整体的仲裁公信力提升上去,是值得大家思考的。公信力上去了,企业相信了仲裁,才有可能去选择仲裁。何况我们国内的很多企业、法务人员、律师和一些仲裁员,对仲裁理念的理解和把握,我觉得还是有待提高。所以我一直强调要重视仲裁的培训和宣传。在约定仲裁条款的时候,即使公司法务了解仲裁条款,公司的业务人员懂吗?部门经理懂吗?他们不懂的话怎么可能去签这些条款。所以说我们应该要多层次地去介绍仲裁,包括仲裁的内涵,仲裁的问题,仲裁机构的选择。

我们都知道,你选的机构,你就要选择机构所在国的仲裁法。你约定了国外的仲裁机构,首先你要想一想,你了不了解那个国家的仲裁法?现在国际仲裁的法律倾向于统一,当然这个统一是相对统一。刚才陈建秘书长也讲了,现在国际上以示范法为基础来修改本国仲裁法的国家和法律,已经分别有78个国家,109个法律,这是最新的数据。也就是说在这十几年里面有大量的国家都认识到仲裁的重要性,在认识到这种重要性以后,怎么来修改自己的法律才能够让外国人、外国的业界人员在很短的时间内接受你的法律,最简单的就是参照示范法来修改。在选择仲裁机构前,必须要保证足够了解当地的仲裁法。因为可能涉及到裁决的执行、裁决的撤销或者仲裁程序上的一些问题,你可能要在当地法院进行诉讼。所以说选择仲裁机构这个概念不是简单的把这个机构名称往那一放就行了。

我们了解仲裁法以后,接下来非常重要的是要了解机构的仲裁规则。在企业选择仲裁机构时,必须要充分理解这个机构的仲裁规则。有可能有的机构的仲裁规则对企业是适用的,有的机构的仲裁规则对企业是不适用的,或者说企业不愿意有一个这样的条款。所以说我认为仲裁规则是非常重要的,它催生了一个仲裁专业化的问题。

接下来是仲裁员名册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国内仲裁机构普遍存在的。有企业问我怎么选择国内仲裁机构的时候,我就讲了一句话,你要选这个机构,你把这个机构的仲裁员名册拿来看一下。如果这个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全是本地的,比较另外一个机构,它的仲裁员分布全国各地,分布国际,你说企业会选择哪个?所以说仲裁员的名册是非常重要的,哈尔滨仲裁委这几年就在做建设国际化仲裁员队伍这样一个工作。

除此之外,仲裁秘书也非常的重要,一个好的仲裁秘书一定要有大量真正的实践经验。我们不能说秘书可以左右案件,但是秘书对案件的影响力不是没有的。秘书在仲裁程序的管理过程当中,他如何来管理,是否真正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及秘书对双方当事人等等,都决定了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感受,都决定了这个仲裁程序会不会出现问题,甚至可能会对裁决造成一定影响,所以仲裁秘书的工作也一定要得到规范。

        这就要谈到我们的仲裁服务还有很多值得去注意的问题,比如说透明度的问题。大家都知道投资中有透明度的问题,商事仲裁也有透明度的问题,大家去观察各个大国际仲裁机构的网站,比方说香港,他们都公布了每个案件的平均耗时和平均费用,以事实与数据来说话,让大家知道我这个案件大概什么情况。再比如说仲裁员回避,仲裁法里面规定了这些原则性的条款,但在实践当中你具体怎么回避?各个机构是不是有一个指引,是不是有些数据?国外有几个仲裁机构,比如斯德哥尔摩国际仲裁院、伦敦商事国际仲裁中心,都有数据和指引让你知道怎么来做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