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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2018年在北京办理的仲裁,案件申请人王然,王岩。2020年7月2日贵委出具文件,在没有与申请人做任何沟通情况下,出具文件建议法院不执行仲裁,甚至用虚假仲裁的词语,作为案件当事人,我们经历了被陕西商洛商州区法院,商州区公安局的种种威胁,商州区公安局经过多次侦查也未对申请人刑事立案!相反商州区法院将我们抵押权优先受偿的1400余万案款违法分配,目前当地纪检组已经立案,检察院立案审查中!2020年11月30日我来哈尔滨仲裁委投诉此事,108室一男性同志接待后,态度极其恶劣,让我等领导通知,我说了从外地来哈,却态度蛮横将我撵出!希望贵委领导重视,相信合理诉求必将迎来公平公正!
回复:你好,感谢您对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工作的监督与信任,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信息,认真核实并调查情况。今后继续欢迎您对哈仲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20-11-30 20:42:34 / 223.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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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7年3月至2020年5月14在哈尔滨联邦智能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工作。由于疫情影响,单位效益不景气,老板就任意苛扣员工工资。随意找个理由就扣钱,而且自从疫情开始,联邦公司从我工资里扣除的保费就按个人和单位各占50%的比例扣款,国家提出优惠政策之后还是按50%的比例扣款。而且还强制要求我们办公室人员按每月10到15天休息。我5月14日离职,到目前7月3日我的最后十天工资还没支付。请问我要如何维护我自身的合法权益?
回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专属管辖的范围,本会受理的是平等主体间的民商事纠纷(例:房屋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借款合同等),您可以至您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拨打其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2020-07-03 22:41:38 / 223.1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