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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 本人于2019年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因房屋中介(易房地产公司)与购房人(陈强)违约的仲裁(【2019】哈仲立字第0097号)。 2019年8月26日仲裁委以公安机关介入为由中止仲裁(【2019】哈仲中决字第0097-1号)。再此之后两年的时间里本人多次询问此案书记员何时恢复仲裁审理,书记员以公安机关和法院未判决为由答复。然而本人询问道外公安分局和道外人民法院得知:易房公司法定代表人魏猛刚涉及诈骗案已经与2021年3月判决,同时道外区法院已经将判决书给到仲裁委。在本人告知书记员关于“法院已经判决完毕”的情况后,书记员又说此类案件需要市政府来决定,所以还需等待市政府通知。 2021年10月11日本人再次咨询书记员案件进展,书记员答复“法院需要重新审理”。本人就此情况询问道外区法院,法院明确答复易房地产的案子没有重审。此后书记员又改口说“是其他房屋中介公司的案子重审”,需要所有中介公司的案子都由法院判决后,仲裁才能恢复审理。 仲裁委在《中止决定书》上写道“因为道外公安分局对易房公司魏猛刚涉及欺诈侦查,依据《仲裁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中止本案审理”。然而目前中止条件(道外公安局和道外法院已经完成判决)已经不存在,按照《仲裁规则》五十一条“(四)中止仲裁的原因消除后,恢复仲裁”。为何仲裁委迟迟不恢复仲裁审理?难道涉及什么不能告知的秘密? 作为受害人,本人因为仲裁案不能判决导致卖房款两年不能拿到,同时房子被他人侵占,因此本人及家人承受巨大的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中还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实在让人寒心。 本人请仲裁委员会履行应有义务与责任,为老百姓伸张公平正义。积极正面处理此案,为受害者挽回损失。请仲裁委员会恢复仲裁,主动联系本人给予合理解释与说明。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给本会审理部,之后会有相关人员和您联系。您也可以联系负责案件的秘书询问案件目前的情况,电话0451-84510152.
2021-10-24 14:46:49 / 123.16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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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2019年仲裁委员会以易房中介法人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为由中止仲裁,如今公安机关与法院已经对易房中介法人完成了判决,为什么仲裁迟迟不恢复审理。仲裁中止已经两年了,申请人已经承受巨大的精神和物质损失,请仲裁委员会立即恢复审理程序以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

回复: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由本会审理部负责,请您拨打0451-84512055进行咨询。
2021-07-07 14:01:49 / 111.4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