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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本人委托黑龙江法然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律师为我进行民事诉讼的辩护,我与对方签订相应代为委托律师出庭合同,但在对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无法与我方诉求达成一致,我便提出中止委托,中止委托后,对方并未实际向我方提供辩护服务,后对方以签订协议为由拒绝退还我所支付的委托费,共计11800元。现因本人位于外地,到现场提前劳动仲裁多有不便,应如何提起线上立案申请。
回复:您好!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如双方之间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仲裁协议,民事案件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申请诉讼解决。如有仲裁约定可以拨打82815701、8281570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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